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关于陕西省交通一卡通省级清分 结算中心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索引号: | ZDDBG234499 | 发文字号: | 陕交函〔2017〕725号 |
发布机构: | 公文时效: | 有效 | |
名称: |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关于陕西省交通一卡通省级清分 结算中心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 ||
主题分类: | 陕交函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8-01-04 |
西安市交通运输局:
你单位《关于陕西省交通一卡通省级清分结算中心工程初步设计的报告》(市交字〔2017〕62号)收悉。根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陕交函〔2017〕407号)和初步设计评审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三、 一、工程初步设计内容全面,设计文件编制规范,应用系统设计功能齐全,系统架构合理,技术路线和实施计划可行,达到了信息化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编制的要求。
二、同意工程的总体设计方案,建设工期控制在6个月内。其中与交通运输部、全省各地市清分结算平台的互联互通工作,应于2017年9月底前完成。
三、同意陕西省交通一卡通省级清分结算中心设计方案。通过陕西省交通一卡通省级清分结算中心,实现与全国交通一卡通清分结算中心和省内各地市交通一卡通清分结算平台的互联互通,完成省内以及跨省一卡通消费的资金结算,实现我省交通一卡通全国通用。
实施中应依据省厅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落实省级交通一卡通清分结算中心、地市清分结算平台管理工作的定位、业务范围和工作流程。
四、同意数据资源建设和数据库设计方案。建成全省交通一卡通数据中心,实现交通一卡通和住建部一卡通数据的统一管理,满足部省间、省市间、省内交通运输各部门间的信息共享需求。交易明细数据和汇总数据,应同时上传至省交通数据中心。
五、同意应用系统和应用支撑平台设计方案。应用系统由清分、结算、用户状态管理、综合业务处理、备付金管理、统计分析、风险控制、质量控制和客户公共服务等九个子系统组成。省级清分结算中心与全国清分计算中心和各地市清分结算平台以双链路方式进行联网,IP地址应符合省厅已有规划,合理分配。
应通过陕西省交通运输密钥管理与安全认证中心,实现省级清分结算中心操作人员的身份认证以及传输加密等功能。
六、基本同意安全系统设计方案。实施中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进一步加强系统的安全管理,结合实际强化网络安全,满足三级等保相关要求,同时按规定完成“第三方检测”和“标准符合性检查”等工作。
七、同意主机及存储系统设计方案。配置2台小型机数据库服务器和5台应用服务器。数据采用集中存储方式,配置2台磁盘阵列构成存储网络(SAN)。
八、基本同意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方案。省厅不承担该系统建成后的后续运营、维护、升级、扩容等一切费用。请你单位和运维单位利用“互联网+”思维,研究并制定有效的管理机制和运作模式,形成良好的资金供需链,确保系统建成后安全、可靠、长期稳定。运营运维费用不足部分由你单位协调在政府财政预算中解决。若出现系统运行问题,引发不良社会反响,你单位应承担责任。
九、工程总投资不得超出财政厅批复的政府采购预算,最终工程造价以竣工决算为准。
请你单位据此批复抓紧开展下阶段工作,按照省交通运输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加强项目组织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进度和质量,最大限度地节约投资。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2017年6月7日